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,严防市外人员输入风险,构建联防联控、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,经研究,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举报对象
未报备的市外来人(返乡人员)。
二、举报内容
提供以下线索并经查属实的:
(一)非中高风险地区入(返)兰陵县人员,每查实一例奖励 1000 元,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上海入(返)兰陵县人员每查实一例奖励 5000 元。
(二)“居家隔离(居家健康监测)人员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”线索,提供图片视频资料,经查属实的,每条奖励 500 元。
(三)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线索,视情况予以奖励。
三、相关要求
(一)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、单位(村、工作区)现详细地址、违规行为等相关详细情况。
(二)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。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(三)经查属实,符合奖励条件的线索,且公安机关未推送、村庄未上报,对举报人予以奖励。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,只奖励首位举报人。
(四)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,集中隔离、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,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(五)其他未尽事宜,由镇党委、政府负责解释说明。
举报电话: 15092860299
0539-5371106
四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结束时间根据镇社会面管控有关通报执行。
五、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