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动过程中,志愿者向家长及孩子们讲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意义,同时向孩子们发放了《未成年保护法》宣传材料,进一步增强了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。
未成年人保护法立法目的: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,培养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未成年人权利: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、发展权、受保护权、参与权等权利,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、优先保护,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。
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
按照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规定: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”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”。夫妻之间由于各种原因解除婚姻是夫妻双方的权利,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可以解除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。
创造良好、和睦的家庭环境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特别强调了”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、和睦的家庭环境”。创造良好环境包括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物质生活环境、学习探索的环境、休闲娱乐环境和家庭成员和睦相处的人际环境等等,这些都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需的家庭条件。
保障孩子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
家庭中侵害孩子的人身权利主要表现为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、歧视、溺婴和其他残害孩子的行为,尤其以家庭暴力行为最为普遍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增加了”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”条款。禁止家庭暴力,就是站在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和人格尊严的立场上。很多人都知道”打人犯法”,但是觉得打自己的孩子是两回事。一些人认为 “孩子是父母的,打自己的孩子是天经地义的”;”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,打孩子的父母没有过错”……所以,父母在家庭中对孩子施暴致残、致死的事件屡屡发生。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相关条款对家长任意伤害孩子行为做出相应的限制。
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
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规定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、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,以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,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,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、酗酒、流浪、沉迷网络以及赌博、吸毒、卖淫等行为”。